权责界定条款
服务范围需明确是否包含目的港清关、税费代缴等衍生服务,避免产生隐性费用争议。例如某案例因未约定滞箱费承担方,导致货主额外支付12万元。
费用结算机制
建议采用"预付+到付"组合支付:70%运费在装运前支付,30%在目的港交付后结算。
燃油附加费、汇率波动等变量成本应约定调整公式,例如按SCFI指数季度浮动调整。
违约处理条款
制定分级赔偿标准:运输延误按日收取0.1%违约金,货损按实际损失80%赔付,不超过申报价值。
约定争议解决地,建议优先选择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,处理周期比法院诉讼缩短40%。